據報道,近日陜西某博物館歷史人文主題館在關于歷史人物胡景翼的介紹展示中,有一篇《討陳檄文》,該文章全篇錯用了一篇同名文章,并非歷史上胡景翼發表的《討陳檄文》,引發熱議。
據悉,該博物館工作人員手頭沒有胡景翼《討陳檄文》的真跡,展示中又不能缺了這個關鍵性“實物”,但網上搜索《討陳檄文》,跳出來的是一篇同名網文。不可思議的是,工作人員對這篇網文未加鑒別就上架了,所謂的“專家審核”也只是簡單走個過場。
我國《博物館條例》規定,博物館應當建立藏品賬目及檔案。博物館典藏、陳列、展示藏品,都應有嚴格的規程,須經多方審視和過濾。但是,近年來博物館鬧出的差錯不少。比如,某國家一級博物館出現展品命名錯誤、說明中張冠李戴等9處錯誤;某大學藝術博物館被指存10余處英文翻譯錯誤。
博物館是征集、典藏、陳列、研究代表自然和人類文化遺產實物的場所,是為公眾提供文化、教育和欣賞的專業機構。因而,博物館工作的嚴肅性與準確性應成為一條底線,絕不應該向公眾展示或傳播錯誤知識。博物館五花八門的錯誤,不僅讓一座城市的文化窗口蒙羞,甚至會讓歷史人物和事件蒙羞。作為一個“有文化的地方”,博物館不能再容許工作疏忽、一時大意、審核草率等問題發生了。